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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洞挖了2.4万多个 树却一棵也栽不下去
2007年03月09日上饶日报
记者姜春报道:3月6日,上饶县罗桥街道横山村姜家坞小组(原属上饶县清水乡)村民到本报反映,称该村小组村民前年冬天在本小组的荒山上,投工投劳挖了2万多个树洞。正当村民准备种树时,却被告知不准种树。如今,昔日被火烧过的荒山,已经长满了柴草,错过了种树的最好时机。 据该村小组长何吉兆介绍,2004年和2005年清明节,因有人在该村林里扫墓不慎引燃山林,累计过火面积达200多亩。2005年12月,根据村民的意见,村小组决定重新造林,并规定每个村民要挖1.5亩的树洞,每亩挖树洞110个。全村170多名村民纷纷上山挖树洞,村民起早贪黑在山上挖了24370多个树洞。就在村民准备购买树苗时,被清水乡干部告知,火烧山不得种树。去年3月,横山村从清水乡划到罗桥街道办事处,当村民们准备再一次购买树苗种树时,街道办的干部再一次通知他们,不能种树。曾任村会计的何绍荣告诉记者,姜家坞村民小组与塘溪一、二、三小组原是同宗家族,1972年由当时4个生产队的干部、村民代表和县工作组对所属山林权进行了划分。1982年,上饶县政府核发了编号004634的林权证,核定面积为215亩。既然县政府颁发的林权证上写明山林的具体方位和归属,那么,街道办事处为何不让姜家坞小组植树呢? 一直参与调查和调解此事的罗桥街道办人大工委程副主任告诉记者,不让姜家坞小组村民植树,主要原因是存在山林权纠纷,如果姜家坞村民不慎,将他人祖坟挖了,必然给社会治安带来隐患。据曾经分管此项工作的县林业局叶书记介绍,根据现行林改的政策,1982年的林权“三定”是这次林改的主要依据。但对姜家坞小组挖了2万多个树洞种不下去树的事情,他认为,要待林改全部结束后,逐步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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