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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部门提醒:参团出行时需要留心三大问题
2006年09月29日新华网
新华网兰州9月28日专电(记者 屠国玺)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甘肃省旅游局提醒各位游客,报名参团出行时需留心旅行社资质并且重视签好合同。 旅游部门提醒广大旅游者,在报名参加旅行团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注意确认旅行社的合法性,注意查看“一证一照”,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要查看其经营范围。 二是查验旅行社是否投保了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是国家强制投保的一个险种。这个险种规定:由于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适用责任险赔偿。 三是仔细签订合同并保留发票。合同中应包括以下内容:旅游行程,包括乘坐的交通工具、游览景点、住宿标准、购物次数、自费项目等方面的约定;旅游价格,对于价格一定要分项审查不要一味追求低价,要谨防低价揽客,劣质服务的恶意经营行为;违约责任,双方经过协商,参照国家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约定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要索要发票、行程计划等资料,并妥善保管,日后一旦有纠纷,这些资料就能够成为证据。(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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