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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早上,一位读者向记者反映,称昨晚12点30分左右被偷现金1000余元及各种证件,房内不见翻动痕迹。
这位读者叫郑红美,租住在华港路1号,昨晚和表姐及男友打牌,到12点时,他们去老火车站吃夜宵,至12点30分左右回家,房内一切正常。出去时,郑红美把手机放在桌上充电,她看到充电器上的电板不见了,忙找手机,找不到,又找包,5个包全不见了。她便到房外查看,发现一些生活用品整齐摆在一起。她才明白,家里被偷了。
郑红美说,5个包里共有现金1000余元,有身份证及公费医疗证和业务资料,还有2只手机。早上他们报了案,并沿铁路找到一只包,表姐的包却没找到,她的身份证和公费医疗证也没了。由于钱被偷了,她又没有发工资,表姐都回不去。她希望如果有人能捡到表姐的证件能还给她。记者刚写好稿,郑红美打来电话,说她要求退房,因为交了2个月的房租,而她实际只住了一个多星期,要求房东退一部份房租,遭到房东的拒绝。(记者潘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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