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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亚英、王萍)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审判在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安定团结等方面的作用,近日,上饶县人民法院出台了改进行政审判工作方法
、保障和谐法治社会建设的实施方案。
具体方案如下:一是注重诉讼协调。在行政诉讼中,采取庭前协调、庭中协调和庭后协调。对疑难、矛盾激化案件,采取背靠背方法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说理析法,分清责任,指出各方当事人将诉讼进行下去可能面临的风险负担,让当事人明了法理,知晓是非,让当事人自主自愿进行利益衡量。促进"合意和解"协议的达成。针对"违法行政""合意行政""裁量行政""裁决行政""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赔偿"等类案件采取诉讼协调方式处理,引导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互让互谅,就争议的事实或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对于涉及群体性的、矛盾激化的案件,特别是涉及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土地确权、林地确权案件,充分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尽可能协调解决,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从而切实钝化'官民'矛盾,确保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相统一。
二是改进行政审判作风,增强行政诉讼的亲和力。在行政诉讼中注重说理释法,对于处于弱势的行政相对人提供法律帮助,引导他们参与诉讼。选择典型行政案件进农村、社区公开开庭审理,起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对审理的行政案件,及时分析、总结,并就普遍性存在的问题以司法建议等形式与行政机关沟通,促使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实现依法行政和依法审判的良性互动。
三是建立案件执前听证制度,规范行政非诉执行。对于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执行案件,根据个案,举行听证会,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
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通过听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促使行政相对人自动履行执行义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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